今天的哥谭一改往日的阴沉,清晨罕见地阳光明媚。美好的天气送给杰森·彼得·陶德最近难得的美好心情,这又带给他错误的信心,以为自己能够轻松赚到明天的伙食费。于是这个半大的小男孩三口两口吃完硬邦邦的黑面包,喝了口凉水便出门“赚钱”了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然而想象总是很美好,现实却是很骨感。也许是阳光太好的缘故,马路上的一切都被照得清清楚楚,明晃晃的。行人黑魆魆的影子被钉在灰白的水泥地上。不论其主人是光鲜亮丽的,还是失魂落魄的,它们都是又黑又长,这让杰森想起了东方童话里的瘦长鬼影。在这光天化日之下,杰森,一个新晋小扒手,很难摸到别人的钱包。其中几次当他还没动手时,就被人识破意图,有一个男人更是暴跳如雷,追了他好几条街,要不是他跑得快,不然免不了一顿毒打。
但更糟糕的还在后面,一个碌碌无为的上午还未过去,哥谭就迫不及待地恢复了往日的阴雨天气,毕竟大都会的妆容虽新鲜亮丽,但不适合长久驻留在这座哥特风格十足的城市。豆粒大的雨点又急又猛,打在人身上都嫌疼,杰森迫不得已快步跑到桥洞下避雨,但身上还是免不了有些潮湿。即便现在是初夏,淋雨也是很容易导致生病的。而生病的街童大多得不到稳妥的照顾,也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昂贵的药品,一般只会死在阴暗的角落里,成为其他生物的食材。
在桥洞下,他靠着冰冷的水泥墙曲腿坐着,安安静静的,像一座雕塑。小水珠顺着发梢划过脸颊,自尖尖的下巴掉到地上,形成一个个深色墨点。杰森脏兮兮的脸上有一双漂亮的蓝绿色眼睛,睁得大大的,倒映着雨珠为桥洞披上的水帘,这让他的脸看起来更为的瘦。
脚下的臭水沟渐渐涨起,浑浊的水汹涌湍急,漂着些五颜六色的塑料袋,易拉罐,啤酒瓶之流,时不时被水浪推到桥基上,大概水也不想要这些垃圾。
要是有条鱼被水流冲得昏头胀脑,跳上岸来,给他饱腹就好了。他的口袋里正好有打火机,烘一烘,应该也能吃。
但肚子闹钟发出一阵“叽里咕噜”的响声,及时戳破了幻象。他晃晃饿得发昏的脑袋,用手肘压住那个常常不合时宜的“闹钟”,心里祈祷哥谭女士能重现一下早上的阳光明媚——“这该死的天气!”
过度的饥饿使人思维迟钝,但即便是饥饿,也阻止不了十一二岁年级的孩子们脑子里的胡思乱想:据说上流人会为了保持好看的身材刻意让自己饥饿,杰森觉得他们大概是脑子有病;昨天夜里他听到家附近有火拼的枪声,但没过多久有人高呼“Bat!”,然后一阵钝器打击声,枪声就停止了,事后还有人骂道“Fuck of Batman!”;家里还有一点黑面包,早知道就应该带在身上,这样现在就能吃到了…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,总之,雨停了。他便回到街上。
看看天,西方的天空已是血红色的,那是哥谭女士的特色唇脂。漆黑的地平线正吞噬着奋力挣扎的最后一丝残阳,路面笼着一层血色薄纱。
杰森与饥饿的胃丧气地踏上回家的路,却在拐角处看到一个胳膊夹着黑包的女人,独处,神色焦急,一会看看手机,一会四下打量,大概在寻找什么,画着精致典雅的妆容,一看就不差钱。他的嘴角扬起来,趁着昏暗的光线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抢走了包。
那女人惊叫一声,杰森回头发现一个手臂有他腰粗的壮汉在追着他。有点后悔了,但是一不做二不休,眼下只能拼命奔跑。肺快速地收缩着,像是有一团火,似乎马上就要把他的生命燃烧殆尽。眼前开始出现些五彩斑斓的黑色色块,好在他凭着本地人对于犯罪巷复杂地形的熟悉,七拐八拐,甩开那个男人一大截,顺利钻进一个小巷里的垃圾桶,然后盖好盖子,调节呼吸,开始点钱。
外界的声音模糊地传进闷热而肮脏的铁皮桶。是两个人的脚步声,渐渐靠近。
“那个小偷在哪儿?”一个压抑着怒火的女声,大概是被偷钱包的那位女士。听口音是外地人。
“我哪知道,他灵活的很,我被甩开了。不就是个钱包嘛,就当捐出去了,你又不差那点钱。”这是刚刚追他的男人。也是外地人。
听声音大小,他们大概已经在这个巷子口。有点危险,不能被他们发现。
“混账东西,包里有组织的标志!万一小偷报了警,泄漏组织的信息,你我不都得完蛋?” 他可能已经摸到“标志”了,大概是是某张冰凉的金属卡。
“哈哈,小偷报警?你在说笑话吗?小偷们都恨不得绕着警察走。再说了,哥谭的警察从上到下,没有不贪污腐败的,用钱打点打点他们就行了。现在要紧的是找到那个小鬼,找不到他我们照样完蛋,组织可不留第一次任务就搞砸了的废物。”没错,这点已经出名到连外地人也知道了呢。
我是“小偷”,“小鬼”又是谁?不过,感谢他吸引了大部分注意。
“这个简单,我击中他的那枚子弹里有定位仪。仪器显示,他就在巷子里。”他们有枪?幸好那个男的追我时没用,也许他的准头只是人体描边的水准。
等等,巷子里有人?那岂不是我的一切行为都被“小鬼”看见了?
两人的脚步声悄悄靠近,向纵深走去。杰森屏住呼吸,停下点钱,侧耳倾听,随时准备逃跑。
他们停下脚步,窸窸窣窣了一阵,还有细小的呻吟——应该那个是“小鬼”的声音,最后一声“砰”,呻吟消失了。接着一串铃声响起,女人打了电话。
“先生,是的,他已经死了。我们会今晚回去的。”
杰森如坠冰窟,死亡第一次离他那么近。那个刚刚他还在心里调侃着感谢的“小鬼”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。
但哥谭就是这样。早就应该习惯了,不是吗?
“哥谭的天气可真是糟糕透了,我的鞋子全湿了。”
“我也是。我已经开始想念温暖的床了……”
交谈声由远及近,又渐渐远去,最后消失,仿佛从未出现过。
出于谨慎,又过了一分钟左右,他才钻出垃圾桶,把美元和卡塞进鞋底,犹豫了一下,将钱包里那张冰凉的金属卡也塞进去。离开前,他回头又看了眼幽黑的小巷,折返进去,将那具轻盈的尸体平放,又小心翼翼地摸索了会,在这具冰冷的尸体上找到唯一一个饰品——用一条红绳系在手碗上的铜币。把它拿下来揣进口袋后终于干了唯一一件尊重死者的事——让他双手合十,合上了他半睁的双眸。
回去的路上,那个黑色的女士钱包被他丢进了臭水沟,也许会和其他垃圾一样推到桥基上。借着几根韦恩集团友情捐献的路灯的灯光,金属卡上的内容清晰地展现在他眼前,上面指绘制着一个红黑主色的图标:一个骷髅头下面长着六个卷起的触手——这他妈居然是个轴对称图形。
没见过,要么是外来组织,要么是新起的帮派。想想两人的外地口音和电话内容,估计是前者。那么留着那张卡大概不会给他惹什么麻烦。
其他的卡也一一看过——见鬼的,居然还有一张美国队长的立牌,这样的魅力也是无人能敌了。不知道当铺收不收。
保险起见,杰森把这些东西藏在了家里。
好吧,这只是一个居住地,但他仍愿意自欺欺人地称之为“家”。
事实上,他的家早在上个月就不复存在了——母亲上个月终于把自己吸毒吸死了,小混混爹大概还在监狱里吃牢饭。由于没有其他亲人,他被送进了救助机构,丢给所谓的“领养家庭”。等到他从那对狗男女那儿逃出时,只剩下这个一直以来居住的公寓,在他的智慧反击下没被人夺走,只可惜家当全被拿走了——虽说他家挺穷的,但必要的生活电器,如冰箱、烤箱、空调还是有。最后只剩下些钱不值的玩意。
翌日清晨,杰森早早地在街上闲晃。或许是仅存的良心在不安,也或许是因为昨晚第一次摸了死人的东西——其他人管这叫“捡尸”,他一夜没睡好,天未破晓就惊醒了,醒来后也总觉得自己被人盯上了。
他做了一个梦,算不上是噩梦,没有任何恐怖的画面,只有一双半睁着的眼睛,平静得像滩死水,但很特别——右眼蓝色,左眼绿色。
这样的眼睛他只见过一次,就在昨天晚上,就在那个“小鬼”的脸上。很神奇,他在一个几乎无光的巷子里,借着微弱的月光或眼睛本身的光,看清了那双眼睛的颜色。
他从口袋里翻出昨晚的那枚铜币,圆形方孔,看着就历史悠久。根据两个信息渠道的双重认证——酒吧里醉汉们的胡扯和家中为数不多的童书,他可以推断出,这是一枚来自神秘东方的铜钱。
因此,他怀疑自己被东方魔法盯上了。
“如果,我是说如果,你拿走了死去的、和东方有神秘联系的人的东西,然后感觉暗中有人看着你,那要怎么摆脱呢?”
“这不简单,当然是物归原主啊。”
询问了一个精通“魔法”且乐于助人的吉普赛女人后,杰森直奔昨晚的小巷子。
然后发现尸体不见了。
好在地上有些拖拽留下的血迹和染血的鞋印。
可血迹的尽头就在他曾躲过的垃圾桶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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